政务公开
天门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每月上旬,由局办公室统计上月信息公开情况,并形成政务公开情况通报。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效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快速、高质量报送工作动态、救灾救济、优抚慰问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向中国天门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天门市电子政务内网报送信息。
(三)统一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
2016年根据《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以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在湖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系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22条。在中国天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
- 天门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公示
- 2016年7-9月重大医疗救助资金公示
- 2016年7-9月医疗救助资金公示
- 2016年农村五保资金公示(8-11月)
- 2016年农村低保资金公示(8-11月)
- 2016年城市低保资金公示(8-11月)
- 2016年天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三、四季度发放公示
- 2016年4-6月重大医疗救助资金公示
- 2016年4-6月医疗救助资金公示
- 2016年农村五保资金公示(5-7月)
- 2016年农村低保资金公示(5-7月)
- 2016年城市低保资金公示(5-7月)
- 2016年防汛救灾爱心捐赠榜
- 2016年1-3月医疗救助资金公示
- 2016年1-3月重大医疗救助资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