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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安置

    "士兵之家"服务指南

    2016-04-25

    退伍士兵报到程序 

     


        一、退役士兵在回到原征集地后30日内持退伍证、部队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市安置办报到,填写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加盖《天门市人民武装部服预备役登记专用章》。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报到者今后不享受退伍军人的有关待遇。
        二、荣立一、二、三等功的退役士兵,报到时须带立功证书、奖章。革命伤残军人报到时应携带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市安置办核实登记。 
        三、退役士兵持有部队驾照者,需带部队发给的驾驶员技术档案(车辆驾驶证请领报告表,车辆驾驶员登记表,车辆驾驶员年度审验表)和退伍证,由安置办盖章后到市交警支队换取地方驾照。 
        四、组织关系由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北环路市委四楼)办理。
        五、退役士兵的档案应由原所在部队邮寄或派专人直接送达市安置办。凡自带档案,市安置办概不接收。一月内如档案未到或档案缺件者请自己与原部队联系。
        六、对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将根据国家现行安置政策,采取安排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助学安置等多种形式予以安置。父母、配偶在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其父母、配偶所在系统包干安置。凡以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须带齐入伍通知书、户口薄、身份证、退伍证、登记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安置办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七、市安置办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工作,相关内容请向工作人员咨询,咨询电话:5288226

    退伍战士服务指南

    办理项目

    办事程序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行政关系

        退伍战士在回到原征集地后30日内持退伍证、部队行政关系介绍信(城镇退伍战士须带入伍通知书)到市安置办报到,填写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加盖《天门市人民武装部服预备役登记专用章》,换取安置办《行政关系介绍信》。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报到者今后不享受退伍军人的有关待遇。

    南环路民政局二楼安置办

    5288226

    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由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办理。

    北环路市委四楼

    5236359

    户籍办理

        由本人持安置办《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各派出所申办。

    各派出所

     

    驾照换取

         退伍战士持有部队驾照者,需带部队发给的驾驶员技术档案(车辆驾驶证请领报告表,车辆驾驶员登记表,车辆驾驶员年度审验表)和退伍证,由安置办盖章后到市交警支队换取地方驾照。

    南环路交警支队

    5332244

    医疗保险

        农村籍退伍战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退役士兵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北环路医保局

    5245655

    社会保险

        按社保局有关政策要求办理。

    鸿渐路社会保险局

    5223104

    银行信贷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文件精神,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本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不超过5万元。

    银行各营业网点

     

    伤残抚恤

        伤残军人带退伍证、残疾军人证、身份证、户口本、退出现役登记表、伤残档案、照片到优抚科落实相关优抚政策。

    南环路民政局一楼优抚科

    5288160

    就业培训

        安置办为退伍战士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工作,具体内容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南环路民政局二楼安置办

    528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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