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办流程
2016-04-13服务类型 | 社会救助 | 服务事项 | 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 |||
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 2.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 4.住院医疗收费票据或医保局、合管办结算单; 5.银行存折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 注:(所有材料原件加复印件) | |||||
是否到村(社区) | √ 是 □ 否 | 是否到乡镇 | √ 是 □ 否 | |||
是否到市 | √ 是 □ 否 | |||||
受理部门 | 乡镇(街办) | 中间审核部门 | 乡(镇) | 审核部门(发证部门) | 市级民政部门 | |
办理流程 | 1.个人申请 2.镇经办机构调查审核 3.市社会救助局审批 | |||||
办理条件 | 1.经确认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成员; 2.经确认正在享受农村“五保”待遇,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对象,包括在各类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农村五 保对象: 3.经确认系农村低保户(含特困优抚对象),持有《天门市社会救助证(农村低保)》的家庭成员; 4.经市民政局核准的其他社会救助对象。 | |||||
服务对象 | √ 户籍 □ 流动 □ 企业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0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08:00——12:00 14:30——17:30 | |||||
办理时限 | 无具体时限 | |||||
办理地点 | 天门市衙门路13号 | |||||
收费标准 | 无 | |||||
咨询电话 | 0728-5227499 | |||||
服务模式 | √ 网上指南 □ 网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