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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2016-06-18

    事项名称: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成立登记时间超过6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当年的年检。 

    办理材料:1)《年检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3)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时,可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具有法定资格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办理地点:天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地址: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18号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咨询。501室梁传捷(电话:5288191),509室白沐灵(电话:5288197)。

    办理时间: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联系电话: 501室梁传捷(电话:5288191),509室白沐灵(电话:5288197)。

    办理流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实行网上填报(QQ群号:20927999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非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在初审后,并带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财务审计报告》到民政办理手续,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有关材料、做出年检结论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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