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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

    社会团体年检

    2016-06-15

    事项名称:省管社会团体年检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成立登记时间(以登记管理机关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日期为准)超过6个月的社团,应参加当年的年检。 

    办理材料: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2)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4)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办理地点:天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地址: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18号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咨询。501室梁传捷(电话:5288191),509室白沐灵(电话:5288197)

    办理时间:符合年检条件的社团应于每年31日至531日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联系电话:501室梁传捷(电话:5288191),509室白沐灵(电话:5288197)。

    办理流程:社会团体年检工作实行网上填报(QQ群号:20927999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实行直接登记的社团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进行审批。相关社团打印《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并带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财务审计报告》到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手续,登记管理机关按《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审核有关材料、做出年检结论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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