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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服务

    补领结、离婚登记流程

    2016-05-13

    事项名称

    补领结、离婚证登记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1、 一方或者双方亲自到场申请(补领结婚证来一方只补1)

    2、 一方或双方为天门市常住户口。

    3、 当事人依法结婚或离婚,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4、 当事人结(离)婚证件遗失、损毁或结(离)婚证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籍、身份证不一致的。

    申请材料

    一、补领结婚证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者其它结婚证明材料。

    332寸红底近期彩色免冠合影。

    二、补领离婚证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提供离婚证原件。

    332寸红底近期彩色免冠合影。

    需提交申请表名称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注:现场领取

    办理地点

      天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时间

    工作日   ( 夏令时)0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 0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天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天门市钟惺大道18号)

       

    一个工作日

       

    免费

    办理流程

    一、补领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1、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核对照片。

    2、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结婚证原件或者提供的结婚证明材料。

    3、本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

    4、发证。

    二、补领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1、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核对照片。

    2、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离婚证原件或者提供的离婚证明材料。

    3、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

    4、发证。

    咨询电话

           0728-534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