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服务
补领结、离婚登记流程
2016-05-13事项名称 | 补领结、离婚证登记服务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
申请条件 | 1、 一方或者双方亲自到场申请(补领结婚证来一方只补1本)。 2、 一方或双方为天门市常住户口。 3、 当事人依法结婚或离婚,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4、 当事人结(离)婚证件遗失、损毁或结(离)婚证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籍、身份证不一致的。 |
申请材料 | 一、补领结婚证申请材料 |
1、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 |
2、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者其它结婚证明材料。 | |
3、3张2寸红底近期彩色免冠合影。 | |
二、补领离婚证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提供离婚证原件。 3、3张2寸红底近期彩色免冠合影。 | |
需提交申请表名称 |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注:现场领取 |
办理地点 | 天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时间 | 工作日 ( 夏令时)0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 0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天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天门市钟惺大道18号) |
时 限 | 一个工作日 |
收 费 | 免费 |
办理流程 | 一、补领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1、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核对照片。 2、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结婚证原件或者提供的结婚证明材料。 3、本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 4、发证。 二、补领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1、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核对照片。 2、审核到场的一方或双方离婚证原件或者提供的离婚证明材料。 3、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 4、发证。 |
咨询电话 | 0728-5341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