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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民政局局长蒋发银专题调研社会救助工作

    2017-05-11
      5月9日,天门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发银专题调研社会救助工作,副局长陈建参加调研。
      在听取市社会救助局负责人工作汇报后,蒋发银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蒋发银指出,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直接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的重要载体,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最能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过去的一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在人手少、任务重、特别是面临百年一遇大灾的情况下扎实工作、成绩显著,按标施保、按户保障工作认真推进、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及时修订、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工程全面启动、大数据比对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作用,兜住了民生底线。
      蒋发银要求,要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在推进按标施保的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制度间有效衔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整体作用,真正织牢编密社会救助安全网。一是坚定不移落实好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政策。要突出“救急难”、兜底线、保基本,“精准”施策促进社会公平,高效促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地,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到户到人。二是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与扶贫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纳入低保兜底脱贫的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综合运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组合,形成制度合力,共同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按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做好对象认定工作,请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严格落实救助供养标准,着力实施“冬暖工程”、“平安工程”和“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工程”。四是要做好因病致贫对象界定。严格按照2016年我市出台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因病致贫的家庭认定为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即个人年度累计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3倍以上,且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赡养、抚(扶)养能力有限,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同时,借助经济收入核对房产、车辆等财产,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进来,确保重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五是要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和水平。进一步明确困难类型,细化救助标准,规范审核审批,强化监督管理,增强救助时效性。六是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和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七是要摸清资金底数,有的放矢,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迅速与财政部门沟通,掌握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切实摸清社会救助资金底数,要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统筹合规使用资金,通过提高救助水平消化资金。八是要高度重视农村福利院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先进典型,采取以会代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强化管理,对消防、治安、食品、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蒋发银强调,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要加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打造一只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社会救助队伍,圆满完成今年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