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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017-02-08
      国务院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天门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将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有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精神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庄光明批示: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掌握会议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会议精神落实。
      二是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等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及时研究跨部门问题,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继续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对因去年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住所的受灾群众,今年要全部进入固定住所。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继续组织力量深入困难家庭开展排查摸底,加大各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金,尤其对因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各类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春节。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张华忠为组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委、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天门市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本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