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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民政局切实做好《慈善法》宣传贯彻工作

    2016-0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天门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慈善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
      一是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发银在《天门日报》就《慈善法》宣传贯彻落实答记者问。8月31日,蒋发银就《慈善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规范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等方面问题回答了天门日报记者的提问。
      二是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慈善法定于9月1日施行,紧接着就是我国第一个“中华慈善日”,民政部门将做好全民参与慈善的组织和动员,借普及慈善法之机在全社会传播慈善意识,将慈善法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培育发展营造健康的氛围,在局机关利用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慈善法》相关内容,“慈善日”当天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慈善法》进行宣传。
      三是把学习《慈善法》列为9月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周四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履行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职责。
      四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慈善工作,将《慈善法》贯彻实施专题向市领导汇报,提请市政府适时出台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安排布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天门的慈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