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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民政局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大数据比对核实问题整改工作

    2016-09-19
      大数据比对工作开展以来,天门市民政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四个数据比对核实调查处理工作已经完成了前期三个阶段的工作。市大数据办反馈属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四项共计疑似信息条数52220条,涉及对象14206人。经各地调查、查实问题属实的4112人,占疑似问题人数14206人的28.9%,保障对象信息不对称成为社会救助的主要问题,违规保障问题也依然存在,少数地方数据核实不实,存在把握政策不准的问题。
      针对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公开公示制度,让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审核审批、两榜公示、保障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杜绝选择性公示。市民政部门定期印制统一公示文本并加盖公章下发镇、村两级进行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必须设置固定公示栏,公布救助政策、公示救助对象。二是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年度核查机制,落实救助对象定期报告制度,开展专项清理,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三是完善低保备案制度。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共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申请享受救助,切实按规定实行备案制度,做到100%入户调查,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四是坚持乡镇审核100%入户调查,市级审批30%入户抽查制度。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强化审核、审批责任。
      二、进一步做好核对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成果,加强我市核对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市级平台运用管理,加强部门协调,完善信息数据,实行信息共享。不数扩大比对范围,增加比对项目;二是加强与省民厅联网运行,开展在线核对,拓展线下核对,实行跨界核对;三是做到定期比对与适时比对相结合,对在册对象实行定期比对,监控其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对新增申请对象做到凡申请,需授权,先比对,后审批。
      三、进一步加强救助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充实队伍,做到事有人办;二是加大投入,做到有钱办事;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能力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