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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审批程序

    2015-09-18
      今年以来,天门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审批程序,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应救尽助、应保尽保,确保民生资金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一是在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评审—市级审批”的工作程序,所有新增对象要求乡镇100%入户核查,市社会救助局抽查30%,严格执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坚持“七个不批”,即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资料不齐全的不批、责任不明确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评议有异议的不批、未经集体研究的不批。
      二是通过定期核查、续保登记、专项核查、信息比对等一系列活动对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有进有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已享受的家庭随时核查其家庭人口和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者退出低保待遇的变更手续,有效地促进了城乡低保的有序进出,确保了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三是对“三无”对象、重病重残、子女上学、夫妻双下岗且需供养高龄无收入老人的家庭、农村特困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定期组成核查专班,深入到各乡镇、社区、村组,详细登记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困难原因,对需重点保障的对象依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