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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四措并举开展全市殡葬行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2015-09-06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殡葬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天门市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梳理殡葬管理服务中的问题和风险点,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要业务和关键环节,查找殡葬管理部门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管理服务机构人员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以全市殡葬管理所和殡仪馆的管理服务人员为主,同时延伸到公益性公墓、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民营经营性公墓的管理服务人员。
      一是在殡葬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殡葬工程建设决策立项、征地拆迁、竞标发包、工程质量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指定施工、监管不力和工程建设腐败问题。火化机、冷藏柜、殡仪车等殡葬专用设备及骨灰盒采购,是否推行招投标管理,是否有参与招标、串通投标或吃拿回扣等谋取不当利益行为。殡葬执法、殡葬市场监管、殡仪外包(代办)服务等,是否履职尽责、监管到位,是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以及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殡葬管理服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索取红包或财物,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误导消费、故意不提供中低档消费,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恶语伤人、面带愠色等问题。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是否对采购、销售、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是否落实财务审计制度,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反腐倡廉教育考核制度。
      二是在殡仪服务方面,重点整治基本殡葬服务和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是否按照《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3〕85号)要求严格区分,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是否会同物价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和核准立项。公办殡仪服务机构销售的骨灰盒、文明棺、寿衣(袋)、花圈等丧葬用品价格,是否按照《湖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鄂价房服〔2006〕250号)实行差率管理。殡仪馆是否有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逝者亲属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问题。殡仪馆执行殡葬服务7项标准是否到位,是否实行殡仪服务项目清单制和殡仪服务合同,是否存在不兑现服务承诺,或强行勾划选择性服务项目问题。殡仪馆接运遗体是否及时,对乡镇从事遗体接运的个体车辆是否疏于管理,或未签订遗体运输代理服务合同,或存在运输加价、强行兜售丧葬用品等问题。
      三是在公墓服务方面,重点整治公墓服务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违规预售行为,是否有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非法获取公民死亡等个人信息进行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是否通过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和核定,是否落实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以及农村公益公墓不得对外销售的规定,是否存在法规和合同约定以外向墓位租用人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经营性公墓落实民政部公墓服务5项标准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公示的营业时间、服务项目和价格提供服务,是否使用《墓位使用合同》。
      四是在代办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殡仪馆是否存在以扩大市场份额和业务量为名,与“殡葬一条龙”、医院太平间、社会中介组织利益勾结、暗箱操作,私设“小金库”,获取不当利润或收入。对民办殡仪服务机构和人员存在无证经营、无照经营,未经许可授权以殡仪馆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开展殡仪服务,以及在代办服务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创新管理机制或积极推行牌照管理制。
      市民政局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殡葬改革发展大局、关系殡葬职工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要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一同进行部署和实施。要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有效规范殡葬管理服务行为,建立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属于其他部门责权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高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