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扎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
2015-09-01
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天门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2015〕23号)精神,扎实开展全市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促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体为: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全面落实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要求,督促严肃查处“人情保”“错保”“群体保”和救灾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一是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执行政策及打折扣执行政策、搞变通等问题。整治“人情保”“错保”“群体保”问题;整治救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平均发放和挤占挪用问题;整治社会救助标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保障政策不落实的问题。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政府《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加强乡镇政府的责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完善市民政局网站中“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页面内容。
三是全面实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研究制定我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评估标准。按照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认真实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
四是督导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督促查处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人情保”“错保”“群体保”和救灾资金“优亲厚友”等案件。对查出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组织开展2014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五是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年底前成立核对机构,出台核对办法,开展核对工作。
六是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公开投诉举报监督咨询电话,确保政策咨询、投诉渠道畅通。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和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公示制度,乡镇(街道)要及时在村(居)委会将救助对象情况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情况长期公示。全面规范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
七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专班将定期随机走村入户暗访检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并不定期对各地民政部门和基层服务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低保、救灾等社会救助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凡是工作专班受理的“人情保”“错保”“群体保”和救灾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做到有案必查,并报请市纪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是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执行政策及打折扣执行政策、搞变通等问题。整治“人情保”“错保”“群体保”问题;整治救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平均发放和挤占挪用问题;整治社会救助标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保障政策不落实的问题。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政府《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加强乡镇政府的责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完善市民政局网站中“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页面内容。
三是全面实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研究制定我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评估标准。按照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认真实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
四是督导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督促查处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人情保”“错保”“群体保”和救灾资金“优亲厚友”等案件。对查出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组织开展2014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五是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年底前成立核对机构,出台核对办法,开展核对工作。
六是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公开投诉举报监督咨询电话,确保政策咨询、投诉渠道畅通。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和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公示制度,乡镇(街道)要及时在村(居)委会将救助对象情况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情况长期公示。全面规范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
七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专班将定期随机走村入户暗访检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并不定期对各地民政部门和基层服务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低保、救灾等社会救助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凡是工作专班受理的“人情保”“错保”“群体保”和救灾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做到有案必查,并报请市纪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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