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天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正在改版升级中,敬请期待!

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着力加强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

    2015-07-13
      今年以来,天门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天门市农村福利院生活标准。各地通过争创湖北省合格农村福利院和模范福利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院民居住环境,选派优秀人员任院长等举措,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衣、食、住、医、葬,为天门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整合资源,改变农村福利院“零、乱、差”的局面,全市农村福利院由原来的45所农村福利院调整合并为30所,基本达到合格福利院的标准。其中涌现不少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福利院建设的乡镇,蒋场、九真把农村福利院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城镇建设的亮点工程,按照庭园花园化、居住宾馆化、设施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性质公益化,六化要求,加强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岳口、渔薪、皂市、蒋场、干驿等地把农村福利院办成各具地方特色的养老窗口。
      二是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地方财政投入,乡镇筹资等形式,多方筹资1015万元对福利院进行房屋改建、扩建、维修、道路硬化、更换家俱,添置生活设施,兴建文化娱乐场所,使农村福利院硬件设施有较大的提升。石河、干一、横林、多祥、麻洋、蒋场、皂市李场、九真、多宝、等20所农村福利院面容面貌得到改善,为院民提供出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是核准人员,制定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长效机制,使五保人员的生活供养标准与全市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同步。全市农村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配备比例坚持按1:9的比例配备,工资标准不低于天门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级财政补助7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大幅提高,全部由财政列支。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2500元提高到2015年的54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