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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妥善安排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2015-04-20
      为切实解决好当前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天门市民政局三措并举开展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制定救助方案。按照救助原则的规定,结合当前开展的冬令资金专项检查活动,逐村逐户进行排查摸底,以受灾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把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摸排上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结合省拨我市的春荒救灾资金,制定救助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下拨各地,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方式发到灾区群众的手中,解决春荒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是严格救助程序,确保工作落实。为严格救助程序,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们严格执行《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分类救助、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各级救助资金。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市(县)定”程序,对于冬春救灾资金的发放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并做好发放台帐,确保救助工作不出任何纰漏。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排查摸底过程中要做到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人情户”、“关系户”。为使春荒期间各项救灾救助款物能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市民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到乡镇和村(居)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救灾救助资金、物资足额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