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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六条禁令”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

    2014-09-09
            近日,天门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的六条禁令》,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六条禁令,切实增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禁赌博抹牌。倡导党员干部参加情趣高雅、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违反规定的一律先免职。严禁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或公共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违反规定的一律先停职。对参与赌博、违规带彩娱乐人员,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严禁大操大办。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党员干部超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的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或以此为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场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动用公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之外的婚丧喜庆等活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切实履行分级报告制度。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违反规定所收的礼金、礼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缴。

      三是严禁滥发钱物。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乱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发放的钱物依纪依规予以追缴。

      四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开会、调研、考察、学习、培训、检查等各种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依纪依规追缴、退赔违规开支的公款。

      五是严禁奢侈浪费。要发扬优良传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支付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责令当事人退赔公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是严禁纪律散漫。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