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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天门市城乡低保规范程序 精细管理 全方位多层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4-09-04
            今年以来,天门市城乡低保工作立足于“保基本、可持续、重公平、求实效”的原则,着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截止20147月底,全市常年生活救助对象7307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5%。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4551户,25114人,农村低保对象27961户,43736人。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核、审批过程中,始终坚持办事过程公开与办事结果公布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切实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打造低保阳光工程。坚持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保障金额公开,通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突出重点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今年7月,调整了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由300元调整为360元,农村低保由1800/人年,提高到2300/人年。在提高保障线的同时,我市还采取强化重点保障,全员提标等措施,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对“三无”对象、重病重残、子女上学、夫妻双下岗且需供养高龄无收入老人的家庭、农村低保特困对象实行重点保障。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畅通进出机制。在对象的管理中,坚持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对城市低保对象,坚持一月一申报,一月一审批,一月一发放。对农村低保对象,坚持一季度一申报,一季度一审批,一月一发放。对特别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审批,对新增对象要求乡镇按规定100%入户核查,市低保局组织入户调查30%左右。上半年,通过信息比对、入户核查、群众监督等形式,共有30624684人退出了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其中城市低保10361646人,农村低保20263038人,同时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9193760人。有效的促进了城乡低保的有序进出,确保了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