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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2016年度7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08-22

      七、八月,局党组确定20项重点工作,已落实16件,正在落实4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救灾、报灾、核灾工作(责任领导:陈建,责任科室:救灾科,责任人:李志勇)。已落实

      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了救灾、报灾、核灾等相关工作。

      二、完成殡葬系列问题整改并回复报告省厅(责任领导:陈建,责任科室:事务科,责任人:黄振平)。已落实

      完成了殡葬系列问题整改,正式回复文件已经上报省厅。

      三、完成道德讲堂活动(责任领导:董卫斌,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康波涛)。正在落实

      道德讲堂ppt课件已制作,相关准备工作已完成。

      四、落实好创卫“门前四包”责任(责任领导:董卫斌,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康波涛)。已落实

      已经分解落实好了创卫“门前四包”相关责任。

      五、配合三乡置业公司做好新型民政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申报(责任领导:董卫斌,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伍建军)。已落实

      做好了新型民政综合服务建设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六、民政事业园三个筹资专班制定筹资方案开展筹资工作(责任领导:相关领导,责任科室:相关科室,责任人:相关科长)。已落实

      民政事业园三个筹资专班已经制定了筹资方案并开展筹资工作。

      七、列出重点民政工作评估清单、制定完成方案和措施(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科室,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正在落实

      各科室各单位正在列出重点民政工作评估清单、制定完成方案和措施。

      八、对社会组织“两学一做”活动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责任领导:郭丽君,责任科室:民管局,责任人:梁传捷)。已落实

      已经对社会组织“两学一做”活动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九、开展慈善阳光班募捐,落实好办班资金(责任领导:郭丽君,责任科室:慈善总会,责任人:李贵清)。已落实

      今年我市开办4个慈善阳光班,分别是:天门中学湖北劲牌慈善阳光班、岳口中学湖北劲牌慈善阳光班、实验高中湖北省慈善阳光班、实验高中冠南慈善阳光班。

      十、完成地名普查任务登记表审核及外包(责任领导:刘纯良,责任科室:区划科,责任人:胡庆华)。正在落实

      目前,正在进行地名普查任务登记表审核及外包工作。

      十一、继续争取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责任领导:刘纯良,责任科室:福慈科,责任人:陆海平)。已落实

      加快养老服务文件拟稿已上报市政府,正在等待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讨论会。

      十二、与市一医签定江汉养老中心资产转让协议并做好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刘纯良,责任科室:福利院,责任人:史翠平)。已落实

      已经对江汉养老中心院民综合楼项目基建图纸、隐蔽资料、监理资料分类清理,目前已移交基建图纸。

      十三、继续落实两参对象包保责任、做好维稳、启动两参对象“两个补齐”工作(责任领导:鄢宏,责任科室:优抚科,责任人:刘勇)。已落实

      一是针对当前涉军维稳工作要求,及时对复退军人矛盾问题进行排查,对重点对象及人员与相关乡镇民政办联动,实施重要时期时时监控,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按照工作安排,结合周边县市潜江等地的作法和我市实际,对拟定的“两个补齐”政策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政策落实顺利进行。

      十四、继续做好士官安置(责任领导:鄢宏,责任科室:安置科,责任人:万卫军)。已落实

      全部完成了25名士官的安置工作。

      十五、继续跟踪落实社区干部待遇(责任领导:何霞云,责任科室:基政科,责任人:张天明)。已落实

      5月中旬,社区干部待遇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据了解文件吴市长已签批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十六、争取出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文件(责任领导:何霞云,责任科室:基政科,责任人:张天明)。已落实

      代拟稿于6月底已报市政府研究。据了解文件吴市长已签批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十七、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责任领导:何霞云,责任科室:监察科,责任人:胡静)。正在落实

      由于防汛抗灾,警示教育活动目前暂停中。

      十八、继续做好大数据比对相关工作(责任领导:谢幸福,责任科室:救助局,责任人:杨少文)。已落实

      以市民政局名义向大数据办公室提出了关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大数据比对查实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九、启动按标施保按户保障工作(责任领导:谢幸福,责任科室:救助局,责任人:杨少文)。已落实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低保家庭按标施保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民政发【2016】38号)文件出台,已发各地民政办。

      二十、争取出台医疗救助文件(责任领导:谢幸福,责任科室:救助局,责任人:杨少文)。已落实

      重新修改的《关于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天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请示》(天民政文【2016】67号)文件已经送达市政府,相关上会材料一并送达。

      下一步,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对照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