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6月工作安排部署
2015-06-10
序号 |
工 作 事 项 |
承办 科室 |
承办人 |
责任人 |
1 |
1.配合做好民政系统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 |
办 公 室 |
康 波 涛 |
董 卫 斌 |
2.做好迎接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工作; | ||||
3.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上报省厅和两办; | ||||
4.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 ||||
2 |
1.完成市政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的清查工作情况; |
财 务 科 |
伍 建 军 |
董 卫 斌 |
2.完成省厅健康与养老服务项目检查工作; | ||||
3.上报省厅5月份统计报表及5月财务报表。 | ||||
3 |
1.完成2015年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落实方案; |
行政 审批 科 |
李 冬 |
董 卫 斌 |
2.开展收养登记省外调查工作; | ||||
3.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 ||||
4 |
1.20日前完成政策性农房保险的续保工作; |
救 灾 科 |
李 志 勇 |
陈 建 |
2.继续检查各乡镇冬春救灾资金的发放情况; | ||||
3.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冬春资金的政务公开工作; | ||||
4.着手开展上半年以来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 ||||
5.组织开展全市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 | ||||
5 |
1.做好高温期间救助工作; |
事 务 科 |
黄 振 平 |
陈 建 |
2.继续做好婚姻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 ||||
6 |
1.继续督导市殡仪馆门楼改建工程和公共厕所改建工程的建设; |
殡葬 管理 所 |
丁 明 霞 |
陈 建 |
2.做好2015年人大、政协议案的答复、办理工作; | ||||
3.做好殡仪馆搬迁的前期准备工作。 | ||||
7 |
1.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
婚姻登记处 |
张 鹏 |
陈 建 |
2.做好“三万活动”收尾工作; | ||||
3.推进财局新增区域场地建设; | ||||
4.照综合评估方案内容,开展规划化建设。 | ||||
8 |
1.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值班安排; |
救助管理站 |
罗 环 杰 |
陈 建 |
2.对站内受助对象宿舍、食堂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 ||||
3.好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志愿服务和项目帮扶计划。 | ||||
9 |
1.将今年毕业的三所高中的两个劲牌阳光班和一个湖北省慈善阳光班的高考成绩向省慈善总会和劲酒集团汇报; |
慈 善 总 会 |
李 贵 清 |
郭 丽 君 |
2.向省里争取在我市三所高中新开办三个慈善阳光班。 | ||||
10 |
1.争取出台《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福 慈 科 |
陆 海 平 |
郭 丽 君 |
2.做好2015年秋季适龄孤儿免费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 ||||
3.继续督导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 ||||
11 |
1.参加《全市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并制订本部门实施方案; |
民 管 局 |
粱 传 捷 |
郭 丽 君 |
2.社会组织评估进入实施阶段,签订委托第三方评估的详细合约; | ||||
3.市慈善总会项目资金分配前的检查工作。 | ||||
12 |
1.积极配合局里福利彩票有奖募捐工作,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
社会福利院 |
史 翠 萍 |
郭 丽 君 |
2.在这次消防安全整改中,我院为了解决厨房的食品安全隐患,分别前往仙桃和武汉查询了解食堂设备设施相关价格行情。 | ||||
13 |
1.对竟陵城区陆羽、官路、公园社区的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
社会救助局 |
余 新 华 |
谢 幸 福 |
2.继续开展部分乡镇的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 ||||
3.对各乡镇新申报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入户核查。 | ||||
14 |
1.拨付“雨露计划”补贴资金; |
扶 贫 办 |
张 红 艳 |
刘 纯 良 |
2.向省上报2014年“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汇总台账; | ||||
3.迎接省对扶贫专项资金的检查。 | ||||
15 |
1.督促市政府采购中心尽快在天门政府采购网发布地名普查专业技术项目招标书; |
区 划 科 |
胡 庆 华 |
刘 纯 良 |
2.紧密与市政府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合,按照招投标的正常程序,切实做好招投标工作,落实好业务合作单位; | ||||
3.配合业务合作单位作好全市地名普查推进会及普查人员培训的前期工作准备。 | ||||
16 |
1.督促全市站点完成即开票基础销量; |
福 彩 站 |
汪 会 兵 |
刘 纯 良 |
2.按省中心要求在城区设10个刮刮乐销售点; | ||||
3.准备中福在线新大厅申报工作。 | ||||
17 |
1.发放全市高龄津贴65万元,2199人; |
老 龄 办 |
陈 晓 敏 |
鄢 宏 |
2.完成90岁高龄津贴对象信息录入系统; | ||||
3.布置80岁高龄津贴工作。 | ||||
18 |
1.做好2季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工作; |
优 抚 科 |
刘 勇 |
鄢 宏 |
2.拟定“八一”建军节拥军活动方案,向市政府上报所需资金报告; | ||||
3.与乡镇配合,筛选赴省疗养优抚对象; | ||||
4.拟订优抚工作综合评估落实方案; | ||||
5.继续做好上访优抚对象稳控工作。 | ||||
19 |
1.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做好2015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请示》,和市编办共同拟定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实施方案; |
安 置 办 |
万 卫 军 |
鄢 宏 |
2.做好2014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补助发放前期准备工作。 | ||||
20 |
1.加强管理,做好院民房间清洁、个人卫生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
光 荣 院 |
曹 少 军 |
鄢 宏 |
2.召开全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议,按照市局要求切实做好光荣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 ||||
3.安排好“端午节”期间院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 ||||
21 |
1做好迎接省军休办领导对天门军休工作进行调研的准备工作; |
军 休 所 |
何 俢 彪 |
鄢 宏 |
2.向省军休办上报参加棋牌赛的队员名单,并组织参赛队员进行赛前训练; | ||||
3.七一前夕对困难军休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 ||||
4.继续抓好革命历史纪念馆布展工作。 | ||||
22 |
1.向市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6月份市民政系统“三重一大”有关事项; |
监 察 科 |
胡 静 |
何 霞 云 |
2.拟定《天门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民政系统; | ||||
3.在民政系统传达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 | ||||
4.完成市纪委和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
23 |
1.督导各地落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方案》; |
基 政 科 |
张 天 明 |
何 霞 云 |
2.督导15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 | ||||
3.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实验。 |
规划计划
- 2016年度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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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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