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4月工作安排部署
2015-04-11
序号 |
工 作 事 项 |
承办 科室 |
承办人 |
责任人 |
1 |
1.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交办会; |
办 公 室 |
康 波 涛 |
董 卫 斌 |
2.做好机关办公楼搬迁的衔接工作; | ||||
3.继续开展机关拆围透绿工作; | ||||
4.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参加人才招聘会,配合人社局做好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工作; | ||||
5.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 ||||
2 |
1.配合市审计局做好对市民政局2013年-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财 务 科 |
伍 建 军 |
董 卫 斌 |
2.做好2015年一季度统计台帐及统计季报工作; | ||||
3.做好上缴职工2015年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工作。 | ||||
3 |
1.积极配合政务中心做好4月份搬迁新址的各项准备工作; |
行政 审批 科 |
李 冬 |
董 卫 斌 |
2.做好收养登记申请人材料的调查走访工作; | ||||
3.做好收养登记、老年人优待信息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 ||||
4 |
1.继续检查各乡镇冬春救灾资金的发放情况; |
救 灾 科 |
李 志 勇 |
陈 建 |
2.下拨第二批冬春救灾资金,安排因灾困难群众生活; | ||||
3.继续收集整理多宝、多祥、佛子山、开发区4个乡镇第一批冬春救灾款物政务公开数据; | ||||
4.做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准备工作; | ||||
5.组织岳口保安桥社区、皂市李场社区开展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 | ||||
5 |
1.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
事 务 科 |
黄 振 平 |
陈 建 |
2.继续做好婚姻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 ||||
6 |
1.做好清明节群众集中祭祀高峰的应对工作; |
殡葬 管理 所 |
丁 明 霞 |
陈 建 |
2.进一步规范自选殡葬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 | ||||
3.殡仪馆门楼改建工程的动工建设。 | ||||
7 |
1.完成办证旺季的各项婚姻登记任务; |
婚姻登记处 |
张 鹏 |
陈 建 |
2.继续扎实推进“三万活动”; | ||||
3.参观学习兄弟单位工作布局和先进经验,为启动婚姻课堂和婚姻颁证室做准备。 | ||||
8 |
1.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安排; |
救助管理站 |
罗 环 杰 |
陈 建 |
2.与市一医院、市精神病医院联系,将已经治疗康复出院的流浪对象护送返乡; | ||||
3.做好站内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 | ||||
9 |
1.审核并拨付三所高中慈善“阳光班”2015年春季资助款; |
慈 善 总 会 |
李 贵 清 |
郭 丽 君 |
2.向省慈善总会、劲酒集团申请2015年继续在我市实验高中、天门中学和岳口高中办慈善阳光班; | ||||
3.组织到武汉天门商会开展一次劝募活动。 | ||||
10 |
1.下发了《天门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已建成的社区(村)按要求开展适合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 |
福 慈 科 |
陆 海 平 |
郭 丽 君 |
2.督促检查3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 ||||
3.对新申报孤儿进行核查。 | ||||
11 |
1.组织市慈善总会项目申报材料的复核并上报; |
民 管 局 |
粱 传 捷 |
郭 丽 君 |
2.全市社会组织的评估统筹,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正在对象筛选; | ||||
3.常规登记、年检工作。 | ||||
12 |
1.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与各班组之间签订经济指标责任状; |
社会福利院 |
史 翠 萍 |
郭 丽 君 |
2.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开展养老机构示范性创建活动; | ||||
3.对原有院民住宅楼天寿楼进行维修改造。 | ||||
13 |
1.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 |
社会救助局 |
余 新 华 |
谢 幸 福 |
2.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的回复准备工作,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汇报。 | ||||
14 |
1.根据省办要求,4月份举办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培训,并确定扶贫小额信贷合作金融机构; |
扶 贫 办 |
张 红 艳 |
刘 纯 良 |
2.组织责任单位到净潭贫困村项目对接,做好驻村帮扶资源整合。 | ||||
15 |
1.调查摸清中心城区地名标牌设置情况,为规范地名标牌做好准备; |
区 划 科 |
胡 庆 华 |
刘 纯 良 |
2.抓紧与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普查经费尽快到位; | ||||
3.与市政府采购办配合,采取招投标的形式落实好业务合作单位; | ||||
4.组织乡镇地名普查业务培训,全面启动我市地名普查实质性工作。 | ||||
16 |
1.督促全市站点完成即开票基础销量; |
福 彩 站 |
汪 会 兵 |
刘 纯 良 |
2.做好全市传统投注站的新设和快三扩点工作; | ||||
3.抓好中福在线促销工作。 | ||||
17 |
1.做好高龄津贴新增对象申报工作; |
老 龄 办 |
陈 晓 敏 |
鄢 宏 |
2.录制宣传节目,实施宣传方案; | ||||
3.拟培训基层老年协会会长8名,做好前期培训人员筛选工作。 | ||||
18 |
1.安排各乡镇核查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情况; |
优 抚 科 |
刘 勇 |
鄢 宏 |
2.与人武部联系协商2014年入伍义务兵优待事宜; | ||||
3.进一步核对烈士证换证信息,力争5月份换发新证; | ||||
4.做好“两个补齐”上访优抚对象稳控工作; | ||||
5.按省厅要求组织引导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工作。 | ||||
19 |
1.接收2015年转业士官,与编办协商岗位安置去向; |
安 置 办 |
万 卫 军 |
鄢 宏 |
2.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地方补助资金的测算,与财政局沟通,提前做好补助资金的筹备工作,确保按省厅要求在7月底前到位。 | ||||
20 |
1.加强管理,做好院民房间清洁和个人卫生,预防春季流行病发生; |
光 荣 院 |
曹 少 军 |
鄢 宏 |
2. | ||||
3.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
21 |
1传达全省军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两会精神; |
军 休 所 |
何 俢 彪 |
鄢 宏 |
2.开展亲情服务,深入军休干部家中为军休干部做1-2件好事; | ||||
3.继续抓好革命历史纪念馆布展工作。 | ||||
22 |
1.向市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3月份市民政系统“三重一大”有关事项; |
监 察 科 |
胡 静 |
何 霞 云 |
2.拟定《天门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民政系统; | ||||
3.在民政系统传达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 | ||||
4.完成市纪委和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
23 |
1.督导各地落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方案》; |
基 政 科 |
张 天 明 |
何 霞 云 |
2.督导15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 | ||||
3.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实验。 |
规划计划
- 2016年度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7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6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7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6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5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4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3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2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1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0月工作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