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3月工作安排部署
2014-10-23
序号 |
工 作 事 项 |
承办 科室 |
承办人 |
责任人 |
1 |
1.完成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方案并上报局党组; |
办 公 室 |
康 波 涛 |
董 卫 斌 |
2.做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 ||||
3.细化四城同创方案; | ||||
4.完成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 | ||||
5.配合市人社局做好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工作; | ||||
6.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困”走访活动、党组成员调研活动; | ||||
7.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 ||||
2 |
1.向财局上报2011-2013年民政局存量资金明细表; |
财 务 科 |
伍 建 军 |
董 卫 斌 |
2.做好迎接财政审计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 ||||
3.18号赴省厅参加全省民政事业统计年报汇总工作; | ||||
4.20号参加市财局举办的新会计软件培训,学习新的会计软件做账; | ||||
5.做好2013年与市财政各项省专款的对账工作; | ||||
6.与办公室一起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 ||||
3 |
1.加大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办理地点进行宣传; |
行政 审批 科 |
李 冬 |
董 卫 斌 |
2.在窗口开展微笑服务、站立服务、引导服务和“三声”活动; | ||||
3.做好窗口办公设备清点,为政务中心搬迁新址作准备。 | ||||
4 |
1.到部分乡镇走访调研救灾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发放工作,督促乡镇健全救灾台帐,杜绝救灾资金优亲厚友现象; |
救 灾 科 |
李 志 勇 |
陈 建 |
2.通知全市各地,对春荒困难群众生活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初步拿出全市春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 | ||||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农保险的审计工作; | ||||
4.做好应急值守和第一批冬春救灾款物政务公开数据收集工作; | ||||
5.选取有代表性乡镇下基层搞好救灾工作专题走访调研。 | ||||
5 |
1.筹备悼唁厅开业准备; |
事 务 科 |
黄 振 平 |
陈 建 |
2.做好殡仪车辆归口管理; | ||||
3.继续抓好婚姻规范化管理。 | ||||
6 |
1.按照与各乡镇办场区签订的《2013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好2013年度殡葬管理工作结帐; |
殡葬 管理 所 |
丁 明 霞 |
陈 建 |
2.5个悼念厅将正式开始运营; | ||||
3.做好馆内的日常工作和局部署的其他工作; | ||||
4.加大对殡仪车辆的管理力度,杜绝乱收费行为。 | ||||
7 |
1.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
婚姻登记处 |
张 鹏 |
陈 建 |
2.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 ||||
3.继续深入开展“三万活动”; | ||||
4.完成责任区卫生整治; | ||||
5.落实省厅电视会议精神,开展腐败风险排查工作。 | ||||
8 |
1.安排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程; |
救助管理站 |
罗 环 杰 |
陈 建 |
2.继续开展对卢市镇四个村“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 | ||||
3.与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做好结算2012至2013年救助对象医疗费的有关工作。 | ||||
9 |
1.审核并拨付10个慈善“阳光班”2014年春季资助; |
慈 善 总 会 |
刘 想 成 |
郭 丽 君 |
2.督促11个城乡福利院机构关怀老人项目相关设备设施、制度上墙,为迎接省总会的检查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 ||||
10 |
1.联合财政部门做好201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上报工作; |
福 慈 科 |
陆 海 平 |
郭 丽 君 |
2.召开8个新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照料中心建设单位的乡镇民政办主任、社区(村)书记专题会议,对下一步项目进行细化部署; | ||||
3.联系人社部门,做好8个城乡社区(村)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接洽工作; | ||||
4.做好近10年来我市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汇报及相关资料图片。 | ||||
11 |
1.启动一年一度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
民 管 局 |
粱 传 捷 |
郭 丽 君 |
2.指导市蒋立镛状元文化研究会的筹备工作; | ||||
3.对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人员进行清理,上报省厅; | ||||
4.参与市人大督导的社会中介组织违规收费、行业垄断、企业减负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 ||||
5.受理日常登记工作和登记前期咨询工作; | ||||
6.熟悉省社会组织网上登记程序运作,为正式启动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登记系统作准备。 | ||||
12 |
1.做好迎接天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 |
社会福利院 |
史 翠 萍 |
郭 丽 君 |
2.组织全体党员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活动; | ||||
3.签订2014年的各项经济指标责任状,为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 ||||
13 |
1.完成4-5个乡镇的城乡低保核查; |
低 保 局 |
余 新 华 |
谢 幸 福 |
2.迎接省低保办2013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 ||||
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学习。 | ||||
14 |
1.继续做好省级对扶贫资金的迎检工作; |
扶 贫 办 |
张 红 艳 |
刘 纯 良 |
2.汇同市委督查室,完成2014年结对帮扶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 ||||
3.对2013年省级、地方配套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的村,指导各村填好报账资料,按财局要求,及时将款项拨付到位; | ||||
4.报送2014年省级重点贫困村资金补助村名单; | ||||
5.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好插花贫困村产业脱贫调研。 | ||||
15 |
1.做好2013年档案整理工作; |
区 划 科 |
胡 庆 华 |
刘 纯 良 |
2.完成《政区大典》终审; | ||||
3.落实《政区大典》编写经费; | ||||
4.完成局交办的基本工作。 | ||||
16 |
1.全市即开票督导; |
福 彩 站 |
汪 会 兵 |
刘 纯 良 |
2.站点形象建设; | ||||
3.加强站点管理,快3站点进行调整。 | ||||
17 |
1.开展老年人公交卡年检工作; |
老 龄 办 |
陈 晓 敏 |
鄢 宏 |
2.开展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新增对象申报和死亡人员核减工作。 | ||||
18 |
1.按照省厅要求,在3月15日前做好优抚对象数据采集变更工作; |
优 抚 科 |
刘 勇 |
鄢 宏 |
2.对60名未发放优待金的义务兵家属进行资料审核,做好发放前的准备工作; | ||||
3.根据相关部门安排做好近期涉军维稳工作; | ||||
4.结合党的路线教育活动,拟在汪场镇、皂市镇和彭市镇等地开展优抚对象走访调研活动,并针对建设“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探索,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 | ||||
19 |
1.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的录入整理工作,对所需一次性地方补助进行测算; |
安 置 科 |
万 卫 军 |
鄢 宏 |
2.迎接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检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提供详细准确数据,确保迎检工作圆满完成; | ||||
3.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 | ||||
20 |
1.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 |
光 荣 院 |
曹 少 军 |
鄢 宏 |
2.为增加入住率,拟对优抚楼五楼办公室进行改造,在厨房上加一层铁板房用于办公。 | ||||
21 |
1.做好休干春季体检工作; |
军 休 所 |
何 俢 彪 |
鄢 宏 |
2.组织全体工休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 ||||
3.归纳整理2013年文件资料; | ||||
4.组织军休人员开展了新学期捐资助学活动。 | ||||
22 |
1.向市纪委上报了二月份民政系统“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报告; |
监 察 科 |
胡 静 |
何 霞 云 |
2.组织局领导、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收听收看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 | ||||
3.组织局领导与二级单位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 ||||
23 |
1.协调市委组织部、财政局进一步扩大社区经费来源渠道,调整社区经费标准; |
基 政 科 |
张 天 明 |
何 霞 云 |
2.申报2014年社区项目,督导核实10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 | ||||
3.筹办移民村选举相关事宜。 |
规划计划
- 2016年度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7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6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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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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