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6月工作安排部署
2014-10-23
序号 |
工 作 事 项 |
承办 科室 |
承办人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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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完成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上报省民政厅及两办; |
办 公 室 |
康 波 涛 |
董 卫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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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机关党委换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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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2014年度党员发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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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人社局做好福利院、光荣院、殡管所等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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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向省厅上报5月民政统计月报; |
财 务 科 |
伍 建 军 |
董 卫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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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全省民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培训班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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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迎接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对我局下达的2011-2013年中央和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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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拨付2014年民政部门预算经费及部分省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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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做好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登记、上报工作; |
行政 审批 科 |
李 冬 |
董 卫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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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开展微笑服务、站立服务、引导服务和“三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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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照全市开展评选最佳服务窗口方案,积极争创民政最佳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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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完成政策性农房保险的续保工作; |
救 灾 科 |
李 志 勇 |
陈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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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检查各乡镇冬春救灾资金的发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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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第一批冬令资金的政务公开,做好春荒资金政务公开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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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省厅救灾处减灾救灾事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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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应急救灾的各项工作,如有灾情,及时上报,并做好灾民生活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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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
事 务 科 |
黄 振 平 |
陈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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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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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为加强遗体运输规范管理,自6月1日起开始殡仪车公车公营试运行; |
殡葬 管理 所 |
丁 明 霞 |
陈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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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争取以政府名义发文,禁止在城区搭棚祭悼,提倡集中办丧事,改变目前我市城区无序办丧事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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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市人大、市政协提出的办理建议、提案的要求,做好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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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收集群众意见,了解民情民意; |
婚姻登记处 |
张 鹏 |
陈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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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区卫生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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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救助值班安排; |
救助管理站 |
罗 环 杰 |
陈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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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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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求助对象生活区域、楼道、食堂、卫生间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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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与省慈善总会及爱心企业联系,争取加大我市慈善阳光班办班力度; |
慈 善 总 会 |
刘 想 成 |
郭 丽 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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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有关媒体搞好江盼事迹的后述报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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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验收8个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中心项目建设; |
福 慈 科 |
陆 海 平 |
郭 丽 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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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孤儿信息系统和养老机构直报系统的录入和更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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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六一”走访慰问部分社会散居孤儿和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督促指导儿童福利院做好家庭寄养的儿童回访慰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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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接待省政府、省民管局、华师大教授研究组一行,组织召开了全市“七站八所”改制的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文化、计生、城建、农业、畜牧等几个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座谈会; |
民 管 局 |
粱 传 捷 |
郭 丽 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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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作完成社会组织网上38项行政权利审批事项的报表和行政执法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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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我市社会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项目的统计摸底,向省厅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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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市政府提交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细则,争取市政府支持,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班,启动我市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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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照检查和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社会福利院 |
史 翠 萍 |
郭 丽 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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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全院孤残儿童庆祝“六一”儿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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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市电力部门对我院老化用电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确保进入夏天高负荷用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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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对所有移民新村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 |
社会 救助 局 |
余 新 华 |
谢 幸 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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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部分新申请救助对象入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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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在6月上旬召开全市建档立卡动员大会,组织各乡镇镇长、民政办主任、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扶 贫 办 |
张 红 艳 |
刘 纯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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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市财政局拨付建档立卡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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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15个乡镇的地方配套资金,在下星期拨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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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财政局农财科,对“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人员进行审核,近期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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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调研杨林办事处三个村和干驿镇三个村的居委会设置情况; |
区 划 科 |
胡 庆 华 |
刘 纯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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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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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督促全市站点完成即开票基础销量; |
福 彩 站 |
汪 会 兵 |
刘 纯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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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全市传统投注站的新设和快三扩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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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好中福在线促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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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督导张港、蒋场、皂市、胡市、争潭5个乡镇地方上报高龄津贴人数,拟于6月15日前完成审批,向财局请款发放。 |
老 龄 办 |
陈 晓 敏 |
鄢 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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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协助局计财科、市财政局做好优抚对象2季度经费发放工作; |
优 抚 科 |
刘 勇 |
鄢 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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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完善更新后烈士证书持证人换证资料,报送省厅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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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军休所病故的军休干部刘德纯,退休士官万智慧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规定,测算其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并报市财政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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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当前开展的信访大接访活动,做好优抚对象中重点信访人的信访问题化解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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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合省厅下发的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做好双拥优抚重点工作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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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安排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助资金的请示》,并与银行核准个人账户,做好资金发放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
安 置 科 |
万 卫 军 |
鄢 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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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紧抓好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协商市编办落实好11名转业士官的工作岗位,争取在7月底前办好安置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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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做好院内安全隐患的排查。 |
光 荣 院 |
曹 少 军 |
鄢 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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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院民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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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办公室铁板房工程进度,争取工程又快又好的按期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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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成立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的革命历史纪念馆布展领导小组; |
军 休 所 |
何 俢 彪 |
鄢 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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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革命历史纪念馆布展专班,开始着手前期筹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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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部队对伤病残休干的回访接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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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向市纪委上报了五月份民政系统“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报告; |
监 察 科 |
胡 静 |
何 霞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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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相关准备,迎接市纪委对民政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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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市政协市民政局民主监督小组接洽,做好市政协市民政局民主监督小组来我局视察的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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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导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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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局监察室收到的和市纪委转来的群众信访件。 | |||||
23 |
1、继续督导、指导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 |
基 政 科 |
张 天 明 |
何 霞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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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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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备参加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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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2016年度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7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6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2016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7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6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5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4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3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2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1月工作安排部署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0月工作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