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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履职转作风 扎实尽责树形象 ——市殡葬管理所负责人就如何加强殡葬管理答记者问

    2015-08-05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今年6月,市殡葬管理所启动开展加强履职尽责和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近日,就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殡葬服务收费、政府实施殡葬惠民政策等话题,记者采访了市殡葬管理所负责人。
      问:请您介绍下正在开展的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答:全市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启动的,旨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梳理殡葬管理服务中的问题和风险点,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多易发的重点岗位、重要业务和关键环节,查找殡葬管理部门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管理服务机构人员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为市殡仪馆、拖市殡仪馆、麻洋殡仪馆、天圣公墓;整治内容为包括殡葬管理、殡仪服务、公墓服务、代办服务等四个方面,重点整治殡葬管理服务人员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误导消费、故意不提供中低档消费,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恶语伤人、面带愠色等问题。目前,活动已进入督促整改阶段。
      问:市殡葬管理所掌握着全市范围内的殡葬改革情况,下一步,将如何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
      答: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创造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市殡葬管理所全体职工向社会公开承诺:
      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0728-5250444),尽心竭力地满足丧户多样化丧葬需求,坚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有求必应。
      诚信服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政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公开,丧葬商品明码标价。实行殡仪服务自愿选择制度,不强硬推销,不捆绑消费,不欺骗丧户。
      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有序的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正确处理与社会殡仪服务从业人员的关系,不与其建立利益同盟,不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行业形象的事情。
      惠民服务。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全市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天民政发[2011]12号)殡葬改革政策,对我市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廉洁服务。全体工作人员不接受服务对象任何馈赠,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问责,绝不护短。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问:目前,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哪些项目?收费标准及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具体有哪些惠民殡葬政策?
      答:基本殡葬费用有火化费、冷藏费、遗体接运费以及相关服务费用等。
      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火化普通炉280元/具,高档炉1000元/具,遗体冷藏费按10元/小时计费。
      遗体接运收费标准为:10公里以下(此距离为停尸点至殡仪馆之间的距离)350元/具,超过10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具。
      基本服务费用包括消毒、防腐等,按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其它丧葬服务和丧葬用品由丧户自愿选择。
      收费程序:所有基本殡葬费用及有关服务费用由殡仪馆统一收取,并出具市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据。不允许殡仪从业人员额外在馆外向丧户收取任何费用。私自向丧户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属于违规收费,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惠民殡葬政策:按照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发文规定,我们对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四项基本殡葬费用(遗体运输、冷藏、消毒、火化)全免。另外,我们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所有费用(包括基本殡葬费用何所有服务费用)全免。
      问:现在市场放开了,为什么不准个体私自经营冷藏棺及尸体运送?
      答:目前,除对建设殡仪馆、公墓等事项需要民政部门依法许可外,殡葬用品生产、流通和殡仪服务市场已经放开,允许不同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殡葬行业已经呈现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由于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涉及卫生防疫、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属于政府殡葬管理工作的内容,应当由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殡仪服务机构统一提供。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依法成立的殡葬事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冷藏棺、水晶棺和殡仪馆业务等;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这些基本殡葬服务始终坚持政府定价,坚持公益性质。
      问:现在有的居民火化后又装棺材重葬,完全失去了火葬的意义,你们打算如何解决?
      答:国家推行殡葬改革50多年来,我市积极推行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在节约土地等自然资源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乱埋乱葬现象,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套棺重葬主要存在于农村,由于受入土为安传统习俗的影响,加上目前农村土地管理相对城镇要松散些,因此,火葬区内仍有少数居民火化后再装棺材重葬。
      对此,我们将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加强宣传力度,倡导厚养薄葬的思想观念,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对环境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使人们提高认识,改变观念,认同和支持这项工作;大力推行生态节地葬式,积极推进城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加大执法力度,清理整顿殡葬市场,切断棺葬的来源,让棺材没有办法生产,生产了也没有地方销售;变堵为疏,鼓励生产和使用环保卫生的一次性纸棺取代木棺。
      问:关于城区集中办丧事的问题,你们是如何推动的?
      答:逝者亲属为了表达自己的哀思而在居民区搭设灵棚等,这种感情我们都能理解,但是,现在城市里高楼林立、居民居住密集,活动空间有限,实在不适合搭设灵棚,一家搭设灵棚,必然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丧事集中办理,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城区推行集中办理丧事的通告》,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城区丧事活动统一集中到市殡仪服务中心办理。市殡仪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0728-5250444),方便群众办丧事。
      城市文明的发展需要我们文明祭祀,依法祭奠,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自己的情感,打扰别人的正常生活。取缔灵棚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综合执法,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但更需要市民的支持和配合。